主與僕
前一陣子看了一套日本特攝電影—「新‧幪面超人」。戲內的其中的一個場景說道:一個屬於邪惡組織的「黃蜂怪人」為了增強自己的作戰力量而攝取了自己下屬的生命能量而使下屬死亡。作為主人的「黃蜂怪人」之所以會這樣做,是因為她認為:為自己而「存在」的下屬,是可以為自己作為犧牲品的。其實這種「主人犧牲下屬」的心態,也常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見一斑。就例如在公司當中,若然上司犯了錯誤卻不願意自己承擔後果,就找來自己的下屬去孭鑊。又話者是公司的老闆當正自己下屬是奴隸一樣,要下屬經常超時工作、犧牲他們自己的個人或家庭生活來為公司賣命。可說「主人犧牲下屬」是一種被現今世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世界觀」。
但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作為全宇宙的主宰卻不是這樣。新約聖經歌羅西書1:16記載:「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 聖經當中說明:世上萬物—包括全人類—都是為耶穌而被做的。New English Translation Bible 將1:16最尾一句譯為「all things were created through him and for him.」 我們人類,包括你和我,都是為著耶穌而被創造的。耶穌基督就是人類的主人,我們就是祂的下屬、我們是為耶穌基督而活著。
但這作為「主人」的耶穌,卻主動為自己的「受造物、下屬」—「世人」—先行作出犧牲。就如聖經羅馬書5:6-8記載:「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一位「創造者、主人」(耶穌)為了讓為自己的「受造之物、下屬」(世人)得著永生的福份而甘心犧牲自己生命、死在十字架上,以寶血洗淨世人的罪債、來成就帶給世人永生福氣的救恩。這等「主人先願意為下屬犧牲」的情操和行為,在世間實在是難能可貴的。世界觀可能認為「主人犧牲下屬」是理所當然的。但作為天地主宰的耶穌基督,卻是「主人先為下屬犧牲」。耶穌甘願為世人犧牲的舉動就深深反映出神對世人的「愛」是何等深厚。
期望世人能夠接受耶穌基督對世人的捨身之愛、憑信接受基督救恩、「因信稱義」,成為一位基督門徒,在世上「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 4:1b) ,來回報基督救贖的深恩厚愛。尤其是基督徒,千萬不要「本末倒置」,誤以為自己是耶穌的主人,將耶穌當作「黃大仙」一樣,只是利用耶穌來為自己人生謀福利,又或者是在面對信仰挑戰、要為信仰堅守真道的時候就選擇犧牲耶穌。而忘卻作為基督徒的責任—就是要活出耶穌交給基督徒的使命與召命。
針S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