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0:1-33 | 以古為鑑 | 靈情日日追| 新約#114
哥林多前書10:1-33 | 以古為鑑 | 靈情日記 | 新約114
創世電視《靈情日記》第114集 – 以古為鑑
呂國佑傳道 中華傳道會上水基督教會堂主任
經文:哥林多前書10:1-33
10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 都在雲裏、海裏受洗[a]歸了摩西, 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糧, 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着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倒斃在曠野裏了。
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使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貪戀過的一樣。 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拜過。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樂。」 8 我們也不可犯姦淫,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犯過,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9 也不可試探主[b],像他們中有些人曾試探主就被蛇咬死。 10 你們也不可發怨言,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發過,就被毀滅者所滅。 11 這些事發生在他們身上,要作為鑒戒,而且寫下來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2 所以,自以為站得穩的人必須謹慎,免得跌倒。 13 你們所受的考驗無非是人所承受得了的。 神是信實的,他不會讓你們遭受無法承受的考驗,在受考驗的時候,總會給你們開一條出路,讓你們能忍受得了。
14 所以,我親愛的,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好像對精明人說的;你們要辨別我的話。 16 我們所祝謝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7 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然人多,仍是一體,我們同享一個餅。 18 你們看那按肉體是以色列人的,那些吃祭物的人豈不是與祭壇有份嗎? 19 那麼,我怎麼說呢?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了甚麼嗎?或說偶像算得了甚麼嗎? 20 不,我是說,他們[c]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來往。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 我們要惹主的嫉恨嗎?我們比他更強嗎?
凡事為榮耀 神而做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論甚麼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而要求別人的益處。 25 凡市場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主」。 27 倘若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吃飯,而你們也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那麼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吃。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他的。我的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評斷呢? 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做。 32 你們不要使猶太人、希臘人,或 神教會中的人跌倒; 33 但要像我一樣,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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